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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述婆羅門教與佛教的不同點

淺述婆羅門教與佛教的不同點

同樣源於印度的婆羅門教和佛教,都是東方的古老宗教,這對社會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是人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歷史悠久的婆羅門教文化與內涵豐富的佛教文化有着怎樣的異同點呢?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淺述婆羅門教與佛教的不同點

婆羅門教是印度古代宗教之一,起源於公元前2千年的吠陀教,形成於公元前7世紀。公元前6世紀至公元4紀是婆羅門教的鼎盛時期,公元4紀以後,由於佛教和耆那教的發展,婆羅門教開始衰弱。

與佛教的異同在於
  婆羅門教教義以‘梵我一如’爲主。佛教教義以‘無我’爲中心。婆羅門教有持咒語,佛教則沒有。

一是信仰方面。
  婆羅門教信奉吠陀思想,與婆羅門的無限權威——透過祭祀,使人和神可以直接溝通;人們崇尚自然、歌詠自然,尤其崇拜神格化的自然神:梵天、毗溼奴和溼婆神。人們之所以崇拜他們,是因爲三大主神各司其職,共同主宰宇宙的一切,梵天創造宇宙,主宰人類的命運;毗溼奴維護宇宙間的和平,展現賞善罰惡的大無畏精神,故最得人們敬仰;溼婆神不但能毀壞宇宙,同時能降伏妖魔,繁衍(生殖)世間的活動。所以人們只能服從神的權力,崇拜主神賜給人們的生活,而嚴格遵循既有之不平等的種姓制度,受限於神權宗教的思想底下。

佛教並不否認神的存在,但神非主宰者、非創世者、非唯一者,神雖積集福德,有神通大勢力,若無通達緣起性空的般若智慧,仍爲六道輪迴轉世的衆生之一。佛是一位圓滿覺悟者,不論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或首陀羅,只要依循戒、定、慧,次第進修,同樣可以成就阿羅漢、菩薩或佛的果位。佛性即悟性,人人都具有覺悟緣起的性能,都有可能成佛,和婆羅門教所謂的梵天創世神權之說是迥然相異的。

二是業報輪迴思想。
  婆羅門教以爲,生死輪迴的根源,來自於業。業,是行爲善惡的造作,產生於人們無限的“愛慾”與無始以來的“無明”。於是“以無明爲始,依欲而成意志,由意志而有業,由業而受果”的輪迴圈子於焉形成。

此外,婆羅門教以爲,“我”是生命輪迴中的主角,人的身體因“我”而生,人的活動也由“我”而起,所以“我”是恆常存在的,現世人生的苦,由前世行爲招感而來,今生行爲的善惡,同樣也會連帶前世的業緣,影響到下一世的人生。由此可知,婆羅門教的輪迴觀和業力說是恆貫三世,建立在“實有”我思想上,與真我論相結合。

佛教否認“恆常有我”的理論,認爲業力並非依附在固定的“我”上,而是一種生命繼起的動力。也就是說,輪迴中的“我”,是衆緣和合而生,由外在具有形體的身軀,與受想行識等內在精神的作用組合而成,而且每一因緣又是其他衆緣的和合所得,所以在緣起性空中不斷地剎那轉變、聚滅,無法令人隨心所欲,故無永恆不變的“實我”存在。

如同燃燒中的薪火,儘管一個個的火焰剎那竄起,又剎那熄滅,火的本身仍以一種焚燒的狀態繼續蔓延。而這個由衆緣和合,假名爲我的生命,也以“無明爲父,貪愛爲母”,承受自己過去的業報,流轉於六道之中。所以佛教的輪迴觀,是在無限時空循環中的三世因果裏,建立“自業自得”的業報思想。

三是修行解脫思想。
  就形式而言,佛教與婆羅門教主張透過修證的方式,完成身心的苦惱束縛解脫;但在內容上,婆羅門教主張“梵我一如”即是解脫。解脫的方法,除了要學習吠陀、祭祀、佈施、苦行之外,更須捨棄名利、妻兒親朋,出家修習瑜伽禪定,使心寂靜;由此認識自我,才能得到“梵我一如”的正智,體悟“梵我一如”的真解脫境界。佛教的看法則不同,在修持實踐上,強調自我覺照的工夫,認爲解脫必須經由四聖諦的親身體悟,在緣起思想的前導下,依八正道行持,證入“無我”自在的究竟空性中。

就持戒而言,婆羅門教實行人生的四個行期:梵行期、家居期、林棲期與雲遊期;按照每個階段規定的義務,致力履行祭祀、祈禱、持戒及禁慾等,以求解脫。佛教除了在家信徒之外,更有戒律嚴謹的僧團“組”“織”爲圭臬。二者雖同樣奉行“五戒”,但佛教着重生活的實踐,令人容易遵行。

相較於婆羅門教的苦行、祭拜的種種苛刻條件來說,佛教認爲諸法是互相依賴,互爲條件的,因此採取不偏於苦,不偏於樂的中道修持,與慈世濟物的利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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