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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羅門教種姓制度的分類

婆羅門教種姓制度的分類

種姓制度是依地區的不同和地位、權力、職業、義務劃分的,層層相扣。它是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那麼,作爲東方古老宗教的婆羅門教擁有歷史悠久的婆羅門教文化中種姓制度的分類又是怎樣的?我們一起深入瞭解一下吧。

婆羅門教種姓制度的分類

種姓制度是印度與其他南亞地區普遍存在的社會體系。種姓制度以婆羅門爲中心,劃分出許多以職業爲基礎的內婚制羣體,即種姓。各種姓依所居地區不同而劃分成許多次種姓,這些次種姓內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許多聚落種姓,這些聚落種姓最後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層層相扣,整合成一套散佈於整個印度次大陸的社會體系。

因此,種姓制度涵蓋印度社會絕大多數的羣體,並與印度的社會體系、宇宙觀、宗教與人際關係息息相關,可說是傳統印度最重要的社會制度與規範。

印度四姓中,最進階種姓、祭司和學者的階級。爲古印度一切知識核心人羣,印度社會中最崇高的種姓。

與世俗生活中的種姓制度相一致,婆羅門教的神也是分層次的。最高層次的神是梵,它不是一種人格化的神,超越時空,不具有任何形式,但卻是隱藏在宇宙背後的絕對實在、終極本體。第二層次的神是梵的具體形態,顯現爲梵天、溼婆、毗溼努三大主神,以及他們的各種化身、配偶和子嗣。

作爲梵的具體化身,三大主神功能不同,梵天是世界的創造者,溼婆是世界的破壞者和重建者,毗溼努是世界的維護者。第三層次的神是人格化了的自然對象,如太陽神、月亮神、地母神等等,種類各異、名目繁多。

從這裏,不難看出:層次越低的神,越具有圖騰物的原始痕跡;圖騰越高的神,越具有遠離圖騰物的抽象色彩。值得注意的是,“吠陀教諸神中除了佔主要數量的自然神靈外,還有一些屬於祖先和英雄人物的行列,是祖先崇拜和英雄人物崇拜觀念的延伸。因此,吠陀中有一個鮮明特點就是,既崇拜自然神靈,同時又尊敬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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