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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分飄離是什麼 曆法現象

春分飄離是什麼 曆法現象

春分不僅是我國農曆中的重要節氣,在世界許多地區的歷法之中也據有重要地位,如在伊朗、土耳其、阿富汗等國家,春分作爲新年已存在了三千年之久。而在西方歷史上重要的歷法《儒略曆》中,春分日期的演變則讓人們知道了一個稱爲“春分飄離”的歷法現象,今天的二十四節氣就爲你簡單介紹一番。

曆法現象:春分飄離是什麼

儒略曆是人們現在使用的公曆(即格里曆)的前身,它由埃及亞歷山大的希臘數學家兼天文學家索西琴尼計算,經過歷史上赫赫有名的羅馬共和國獨裁官儒略·愷撒採納,在公元前46年1月1日起執行,是用於取代舊羅馬曆法的一種曆法,也因此被稱爲儒略曆。

在儒略曆發明之前,羅馬人的紀年方法是將一年分成12月,每月29或30天,全年355天,另有包含27個日的“閏月”,有時會夾在二月和三月之間,這樣閏年裏就會有377或378天。在這樣一個曆法系統裏,平均下來每年有366又1/4天。

本來這個曆法是爲了切合太陽的執行規律的,但是由於閏月的添加是羅馬神官們自行決定的,所以在戰爭時代或者其他一些宗教活動荒廢的時候,會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無法宣佈一年爲閏年,這樣一來歷法就會大大偏離太陽規律。同時由於消息傳播的方式並不發達,遠離城邦居住的居民甚至有時並不能瞭解到神官發佈的閏年通告,經常會導致許多人對這天的日期一無所知。

以上一系列情況到了愷撒當政時期變得頗爲嚴重,因此愷撒決定進行曆法改革以永久的讓曆法和太陽執行規律結合起來,不受宗教活動或其他人爲因素的影響,儒略曆就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之下而制訂並開始施行的。

此後一段時間內,儒略曆被認爲是準確無誤的歷法,於是當時的人們就把這部曆法中的每年3月21日固定爲春分日,卻沒想到久而久之,卻帶來了未曾料想到的麻煩: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們發覺,真正的春分不再與當時的日曆一致,這個晝夜相等的日期越來越早,到16世紀末,竟然已提前到3月11日了,這樣的歷法現象,就是所謂的“春分飄離”。

春分的日期逐漸提前,是由於儒略曆並非最精確的歷法,它的歷年平均長度等於365.25日,還是比迴歸年長了11分14秒,這個差數雖然不大,但累積下去,128年就差一天,400年就差三天多。爲了不違背宗教會議的規定,滿足教會對曆法的要求,羅馬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設立了改革曆法的專門委員會,比較了各種方案後,決定採用意大利醫生利里奧的方案,在400年中去掉儒略曆多出的三個閏年。

爲了解決包括“春分飄離”現象在內的一系列隨着時間推移而越來越大的歷法誤差,1582年3月1日,格里高利頒發了改曆命令,內容是:

一、1582年10月4日後的一天是10月15日,而不是10月5日,但星期序號仍然連續計算,10月4日是星期四,第二天10月15日是星期五。這樣,就把從公元325年以來積累的老賬一筆勾銷了。

二、爲避免以後再發生春分飄離的現象,改閏年方法爲:凡公元年數能被4整除的是閏年,但當公元年數後邊是帶兩個“0”的“世紀年”時,必須能被400整除的年纔是閏年。

格里高利曆的歷年平均長度爲365日5時49分12秒,比迴歸年長26秒。雖然照此計算,過3000年左右仍存在1天的誤差,但這樣的精確度已經相當了不起了。而由於格里高利曆的內容比較簡潔,便於記憶,而且精度較高,與天時符合較好,因此它逐步爲各國政府所採用,我國則是在辛亥革命後根據臨時政府通電,從1912年1月1日正式使用格里高利曆。

標籤: 春分 飄離 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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