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立法型風格
在處理問題時,你的創造性頗強。你喜歡按照自己的方式做事,不喜歡被既定規矩束縛;喜歡新鮮的事物,不喜歡按部就班的處理問題,善於從原有構成體系中看見新的排列方式。你比較容易厭倦日復一日的重複勞作,即使需要,你可能從中想出新的解決方式來完成任務。你善於提出不符合常規的方法和規則,思維廣,腦洞開,是具有“創造性智力”的個體,善於推陳出新,引導社會潮流。
B、
審判型風格
你喜歡判斷和評價已有的辦事規則、程序、事物和觀念,善於從事分析和評價性工作,是現有體制得以鞏固和完善必不可少的特質。你善於“批判性思維”,不容易被人說服,有懷疑精神,當新的事物和觀點出現在你面前時,你不會全盤接收,你喜歡從各種維度和角度,進行自己獨到的分析和評價。你不跟隨大衆,你的觀點往往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
C、執法型風格
你喜歡按照既定的規則、程序解決問題。規矩和原則對你來說是很重要的,你希望自己和他人,都可以在良好的規則前提中進行溝通和交流,並認爲這樣是最有效率的。你嚮往法律、社會秩序和道德水平發達的社會環境。你喜歡已構建好的活動,是具有“分析性智力”的個體,你喜歡從事結構、程序和規則相對固定的工作。你展現出比別人更完整,更有邏輯的思維模式。在工作中,往往同樣的問題或流程,經過你的分析和整理,更加容易被工作夥伴們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