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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民間文學的來源及歷史

回族民間文學的來源及歷史

回族民間文學,是回族人民經過千百年長期對生活感悟所創造出來的,它內容豐富,具有回族人民特喜愛的文化體裁。回族文化的來源及歷史也是衆多學者研究探討的對象。下面爲大家帶來回族民間文學的來源及歷史,一起來看看吧。

回族民間文學的來源及歷史

回族是目前中國分佈最廣的少數民族。公元7世紀中葉,大批波斯和阿拉伯商人經海路和陸路來到中國的廣州、泉州等沿海城市以及內地的長安、開封等地定居。公元13世紀,蒙古軍隊西征,中亞的穆斯林(伊斯蘭教徒的特稱)大批遷入中國,以這些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移民、波斯人、阿拉伯人爲主,後吸收漢、蒙古、維吾爾等民族成分,逐漸形成了一個統一的民族——回族。回族,有人口約9,820,000人(2000年人口普查數據),是中國少數民族中人口較多的民族之一。主要聚居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在甘肅、新疆、青海、河北以及河南、雲南、山東也有不少聚居區。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簡稱。

在長期歷史過程中吸收了漢族、蒙古族、維吾爾族等生活習俗。漢語爲回族的通用語言,在日常交往及宗教活動中,回族保留了大量阿位伯語和波斯語的詞彙,在邊疆民族地區,回族人民還經常使用當地少數民族的語言。回族有小集中、大分散的居住特點。在內地,回族主要與漢族雜居;在邊疆,回族主要與當地少數民族雜居;大都分佈於水陸交通線上,因此經濟文化較爲發達。回族主要從事農業,有的兼營牧業、手工業。回族還擅經商,尤以經營飲食業突出。喜愛摔牛的運動,喜食炸油。

回族分佈較廣,食俗也不完全一致。如:寧夏回族偏愛麪食,喜食麪條、面片,還喜食調合飯。甘肅、青海的回族則以小麥、玉米、青稞、馬鈴薯爲日常主食。油香、饊子是各地回族喜愛的特殊食品,是節日饋贈親友不可少的。民間特色食品有釀皮、拉麪、打滷麪、肉炒麪、豆腐腦、牛頭雜碎、臊子面等。多數人家常年備有發酵面,供隨時使用。城市的回族一年四季早餐習慣飲用奶茶。肉食以牛、羊肉爲主,有的也食用駱駝肉,食用各種有鱗魚類,如北方產的青魚、鰱魚、鰉魚等從總體上看,回族的日常食品有如下鮮明的特點:一是主食中麪食多於米食。二是甜食佔有一定的地位三是在菜餚中牛羊肉菜比重很大。回族的“回”字,是沿用伊斯蘭教在中國的舊稱“回回教”中的“回”,回字“大口裏有小口”,取該字意在告誡人們要言行一致,而且這與伊斯蘭教的信仰“口舌承認,心裏誠信(穆罕默德奉安拉之命的宣教)”是相符合。所以從文字的演化上講,回族的“回”在意思上其範圍縮小了。

隋唐時期的胡人、蕃客、胡商,實際主要是指來自波斯和中亞地區的人羣(可參見《太平廣記》等唐代的記載),這些胡人有僑居也有定居,定居所住的地方叫“蕃坊”,這就是回族習慣把聚居地稱爲“回坊”的來由。僑居的則來往於絲綢之路和香料之路從事商業活動,從事經商的胡人蕃客,會選擇寒冷季節到來前趕回去,氣候轉暖時再回來。回族民間有說法認爲,這是被漢語人羣稱做“回”或“回回”的原因。國內史學界則多認爲是“回回”是“回紇”、“回鶻”的異寫或音轉。唐代的在華胡人中,還有波斯和中亞小國的一些王族和平民,他們是爲躲避阿拉伯人的侵略,逃亡而來。《四夷館考》中說到:“回回在西域,地與天方國鄰”。

回族民間文學的來源及歷史 第2張

元代之前,“回紇”、“回鶻”和“回回”,這三個詞在的漢語文獻中沒有明確的界限,幾乎是同義詞,在不同作者的漢文史籍中通常是交替混用,所指囊括了西域、漠北胡人直至中亞和波斯一帶人羣,用回回一詞稱呼來自回鶻地帶還往西的人則顯得更多一些。宋元時期,分佈在中東部的回回(粟特、猶太、波斯等胡商成分較多)以及部分回紇、回鶻被稱爲回回人;而分佈在漠北一帶的部分回鶻、回紇或回回,則聯合當地一些民族西遷後形成畏吾兒,還有的發展成爲塔吉克、烏茲別克等西域民族。此際,胡人、回鶻、回紇這類稱謂,在史書中的記載中基本消失。“回回”一詞明朗起來,在官方的詔諭和漢文記載中凡涉及到民族的一般爲“蒙古、畏兀兒、回回、也裏可溫、河西、契丹、女真、漢人”這類字樣。

元代“回回”在官方或漢語史籍中除了指已經定居在中國境內的回回人外,通常也指的是比“畏吾兒”更西的人羣,也就是“蔥嶺以西、黑海以東”——阿富汗、烏茲別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伊朗、吉爾吉斯斯坦、土庫曼、阿塞拜疆以及哈薩克斯坦、伊拉克、土耳其和高加索部分地區。宋元以至明清期間,除了明代的撒拉等族外,凡是從這一地區入華的商人、工匠、軍士、學者等幾乎都自然的歸入回回人裏。歷史長河中,這一地帶分分合合,時而統一爲一個國家,時而分裂爲諸多小國,雖然不同國家不同族羣在語言和文化的細部上存有差異,但整個文化面貌和人種上則大體一致,也都有禁食豬肉等古老的西域民族傳統。

明代,“回回”和“色目人”在漢文記載中並用,如《大明律》有關律條正文下面的纂注中,通常有“色目即回回”的釋文。但也有使用“回輝”的現象,如呼和浩特清真寺清真寺內存有“洪武皇帝御製回輝教百字”碑。“杭郡重修禮拜寺記”也有“回輝氏”一語。明萬曆四十一年的北京牛街禮拜寺“敕賜禮拜寺記”碑中,回族自稱爲“回回”,這是目前爲止回族人以回回自稱的最早證據。實際回回做爲自稱的年代比這早得多,只是由於相關歷史文物、記載被毀壞和篡改掉了,也和各代封建統治者的文字獄有直接的關係。

回族一詞做爲民族稱謂,目前有據可查的是出現在清乾隆時代。乾隆《重修肅州新志》卷三十“西陲紀略”敘述哈密人口向肅州地方的遷徙時寫道:“哈密夷人於故明時徙居肅州衛東關鄉居住者三族。曰維吾兒族,其人與漢俗微同;曰哈喇布族,其人與夷同;曰白麪回回,則回族也。今皆男耕女織,爲邊氓矣。士商營伍,鹹有其人”。再往後的年代,“回族”做爲民族稱謂使用越來越普遍,僅在官方記載中的例子就不勝牧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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