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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PP算輕的了 中國古代最殘忍的刑罰

打PP算輕的了 中國古代最殘忍的刑罰

中國古代刑法,是中國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與整個中國社會發展的濃縮,每個朝代都有不同的刑法特點,但是也有的刑法朝着野蠻,殘暴的方向發展。本期的傳統文化文化帶你去了解中國古代最殘忍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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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刑罰
  1、剝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面板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面板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爲面板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裏,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裏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面板拉扯開來,埋在土裏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裏……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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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腰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纔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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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車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着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4、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后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裏餵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后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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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凌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爲「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爲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爲他通敵賣國,判他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衆,被北京城無知的民衆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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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縊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爲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中國古代最殘忍的刑罰,打PP算輕的了 第6張

7、烹煮
  即「請君入甕」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裏……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甕」,把來俊臣燒死……

8、宮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纔會寫出史記,也纔會在「報任少卿書」裏寫出「身直爲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隻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貴族衝抵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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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爲孫「臏」。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10、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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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爲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裏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裏,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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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鴆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鳩止渴」便是源自於此。常用於賜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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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棍刑
  即木樁刑。這裏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裏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裏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裏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中國古代最殘忍的刑罰,打PP算輕的了 第11張

14、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着的。據《三國志 吳書 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裏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臺下。

15、斷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爲,因爲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

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着名朝臣顛頡很晚纔到,有人認爲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中國古代最殘忍的刑罰,打PP算輕的了 第12張

16、灌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爲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后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爲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繡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17、梳洗
  這裏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爲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嚥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放在鐵牀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
  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範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範,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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