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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不實將無法寄快遞 快遞暫行條例5月起施行

資訊不實將無法寄快遞 快遞暫行條例5月起施行

如今是網購時代,收發快遞成爲不少人生活中新的日常,而由此而生的快遞行業也在人們的消費生活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然而近年來關於快遞業中的個別亂象,如暴力分拆、快遞延誤、丟失等,也引起了人們的關注。而從2018年5月起,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即將施行了,那麼就讓老黃曆爲你帶來具體詳情。

快遞暫行條例5月起施行 資訊不實將無法寄快遞

近年來,我國快遞業迅猛發展,快件業務量連續四年居世界第一。然而,巨大的需求下也暴露出行業內一些不和諧、不規範之處。爲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快遞暫行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將於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快件收寄規則、投遞規則;細化無法投遞、無法退回快件的處理規則和快件損失賠償規則;專門規定用戶個人資訊保護制度,對於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資訊等違法行爲,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收寄快件應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資訊不實將無法寄快遞
  在規範寄件、收件上,《條例》明確了“實名制寄件”要求。《條例》指出,除信件和已簽訂安全協議用戶交寄的快件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並登記身份資訊。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資訊或者提供身份資訊不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不過,這裏面也明確,不得在快遞運單上記錄除姓名(名稱)、地址、聯繫電話以外的用戶身份資訊。

同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資訊。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資訊泄露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

此外,《條例》還明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規定驗視內件,並作出驗視標識。寄件人拒絕驗視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同樣不得收寄。

針對普通用戶,如果出現冒領、私自開拆、隱匿、譭棄、倒賣或者非法檢查他人快件但尚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但如果是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上述行爲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條例》規定由郵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交寄快件須提供哪些資訊?
  寄件人交寄貴重物品的,應當事先聲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要求寄件人對貴重物品予以保價。
  寄件人交寄快件,應當如實提供以下事項:
  (一)寄件人姓名、地址、聯繫電話;
  (二)收件人姓名(名稱)、地址、聯繫電話;
  (三)寄遞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

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怎麼辦?
  快件無法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據寄件人的要求進行處理;屬於進出境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辦理海關和檢驗檢疫手續。
  快件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屬於信件,自確認無法退回之日起超過6個月無人認領的,由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的監督下銷燬;
  (二)屬於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登記,並按照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處理;
  (三)屬於進境快件的,交由海關依法處理;其中有依法應當實施檢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法處理。

用戶資訊如何保證安全?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戶資訊等電子數據,定期銷燬快遞運單,採取有效技術手段保證用戶資訊安全。具體辦法由郵政管理部門有關部門制定。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資訊。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資訊泄露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

快件丟失、延誤如何賠償?
  用戶的合法權益因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受到損害的,用戶可以要求該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所屬企業賠償,也可以要求實際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賠償。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規範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損毀。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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