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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神接神做大歲 莆田正月初四的風俗

迎神接神做大歲 莆田正月初四的風俗

農曆大年三十,又稱“除夕”,是我國民間傳統守歲的重要日子,過了除夕,就是新的一年了。而在福建莆田一帶,卻有個日子比大年三十還重要,那就是正月初四,莆田人把正月初四叫做“做大歲”,並在這一天迎神接神,那麼就讓老黃曆爲你介紹,莆田正月初四的風俗。

莆田正月初四的風俗 迎神接神做大歲

在莆田,除夕大年三十,叫“做歲”,正月初四則稱“做大歲”。明代嘉靖四十一年(1562),倭寇侵犯福建,佔領莆田林墩等地,建立據點,四處燒殺掠搶。興化府城(今莆田城)在農曆十一月二十九晚被倭寇攻陷,並被佔據達兩個月之久。城內被焚燬殆盡,軍民被殺害達萬餘人。

府城失陷後,朝廷命譚綸巡撫福建,俞大猷爲福建總兵,戚繼光爲副總兵來莆破倭。次年正月廿五日,由於城內死屍腥臭不可居,倭寇只得棄城出踞崎頭爲巢,直到抗倭英雄戚繼光增援兵到,興化城得以光復。

這時,逃亡山區的老百姓,才紛紛於二月初二返回家裏。大家開始掩埋遇害親友的屍。當時,年節已過,人們只得在二月初二那天互相探望之後,於二月初四補過除夕。也因爲這樣,後世莆田人在大年初二這天,是嚴忌去別人家裏拜年串門的,因爲這一天傳統上是人家治喪的日子。

後來,爲紀念莆田這一段悲慘的日子,莆田民間和以往一樣,於農歷十二月三十日夜過除夕。人們約定將農曆二月初四補“做歲”,改爲正月初四“做歲”(圍爐),並將年三十晚上改爲“做(小)歲”,正月初四晚上稱爲“做大歲”,初五同初一相同早飯每人一碗麪。

另外,因爲民間傳統認爲正月初四是諸神由天界重臨人間之時,有“送神早,接神遲”之說,所以莆田當地在正月初四這一天還要迎神接神。所謂送神要一大清早就開始,而接神放在下午也未遲。

供品方面,三牲、水果、酒菜要齊備,還要焚香點燭燒金衣。老闆若想將某人“炒魷魚”,此日就不請他來拜神。從初一到初四,商店閉門歇業,婦女不用針線。

正月初四子夜,備好祭牲、糕果、香燭等物,並鳴鑼擊鼓焚香禮拜,虔誠恭恭敬財神。初五日俗傳是財神誕辰,爲爭利市,故先於初四接之,名曰“搶路頭”,又稱“接財神”。

凡接財神須供羊頭與鯉魚,供羊頭有“吉祥”之意,供鯉魚是圖“魚”與“餘”諧音,討個吉利。人們深信只要能夠得到財神顯靈,便可發財致富。因此,每到過年,人們都在正月初五零時零分,開啟大門和窗戶,燃香放爆竹,點菸花,向財神表示歡迎。

接過財神,大家還要吃路頭酒,往往吃到天亮。大家滿懷發財的希望,但願財神爺能把金銀財寶帶來家裏,在新的一年裏大發大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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